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素质教育实施要求及学生自身发展要求,为全区中小学生开展各项校外实践活动提供指导、帮助和服务,同时利用节假日举办艺术、科技、体育类校外培训班,全面提升我区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服务部、课程部、活动部、财务部、研学部和家庭教育及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7个部门,工作人员22人,其中在编人员4人,向学校借用人员6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人员12人。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阳光分部、环太湖艺术城分部、礼河分部。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中心秉承“公益为本、素质为重、特色为先、服务为上”的理念,坚持“为校外教育事业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自身独特的资源优势,不断加强工作创新和自身建设,大力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努力焕发新活力,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在手臂延伸、破解难题和服务基层等方面承担职责,不断改进工作,锐意创新,实现了“围绕大局有新贡献、拓展领域有新突破、服务基层有新作为、队伍建设有新发展”的新境界。
一、2017年中心共开设培训项目十大类,全面围绕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而展开。2017年5月起,中心新增网上系统,成功实现了网上报名、网上收费,极大地方便了家长和学生。2017年三季平均培训科目达64项,开班数量613个,平均165位教师参与教学,全年培训人次达21000多名。 坚持开展汇报课、公开课、作品展活动,同时通过开设古琴、双排键、钢琴启蒙等大师公开课等公益活动,吸引了大批的家长和学生,提升了公益课的影响力,每期都有200人次的学员参加。 2017年上半年起,中心成立“武进青少年活动中心凤凰艺术团”,全力组件“少儿舞蹈团”“少儿管乐团”“少儿民乐团”等少儿公益艺术团体。开始重点培养一批极具发展前途的艺术苗子,启动培优工程。2017年底,举行了2018艺术团迎新年汇报演出。
二、搭建各类平台,实施公益项目,提升服务形象。2017年以来,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枢纽作用,搭建各类创建项目,整合和推广平台,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吸引力,坚持开展家长欢迎、学生欢迎,社会认可度高的引领性、公益性服务项目,做到了社会效益高,群众反映好。 传承非遗文化遗产,启动千人公益活动。中心成功举办“凤凰之春”迎新春联谊会和“牵手未来•凤凰之夏”暑期少儿公益演出。 浸润国学经典文化,开启穿越历史之旅。中心与淹管会建立联系制度,开展“文武小儒童”的国学公益活动,活动包括礼仪课、写字课、以及射箭活动,让孩子初步涉猎传统汉文化的“六艺”教育课程,让学员体会到中国五千年文化的博大精深。
三、建立家长总校,开发系列课程,提高家教水平。 2017年3月,武进区教育局率先在全市成立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总校。全年开设家长学堂“父母成长营”精品课程,春秋两期,共计20次课,参与家长1000多人次;开设暑假“幼升小”“小升初”专题课程6次,参与家长400多人次;开设105场家庭(心理)教育菜单式课程,内容涉及学生心理、家庭教育、教师成长等多方面,为基层学校、社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组建家庭(心理)教育讲师团,开展“百场宣讲教育”服务活动。家长总校成立由优秀心理老师、优秀班主任、德育校长、家庭教育指导师组成的22人讲师团。全年共宣讲将近100场,参与学习的家长达3万人次,普及了教育理念,提升了家教水平,受到学校、社区广泛好评。 优化心理咨询常规服务,助力家庭和孩子成长。家长总校拥有一支兼职心理咨询师和志愿者队伍,全年开通“武进区青少年心理援助热线”,每年接待网络咨询、电话咨询800多人次,当面咨询150人次左右。开发教育新媒体,提供家庭(心理)教育新服务。总校开发“武进家长学堂”的微信公众号,每天坚持为家长推送有关家庭建设、父母成长、孩子心理的文章,并通过公众号实现家长预约咨询、探讨交流等服务功能。还专门建设家长总校专题网站,完善各项功能,实现在线预约,开“视频网课”“语音家教课”,实现全方位互动。
四、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实施操作,提升服务质量 强化基础工作。中心坚持做好预算管理。2017年财政安排活动中心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预算838万元,江苏省安排彩票公益专项资金250万元,资金支出的总量达1000多万元。同时全年还做好收费退费工作,一年三期收费,2017年共收入1000多万元,确保收费零差错。 遵循规章制度。2017年中心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实现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我们还多方协调关系,争取支持,加强与财政、发改局的交流和沟通,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安排和发改局物价备案工作。2017年由于中心收入增幅较大,年初预算安排不足,积极向财政争取到209万元的追加预算和年底近100万元的预算调整项目,为中心工作提供全面服务。
第二部分 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12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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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875.8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33.65 万元,增长 36.38 %。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数增加造成教师上课经费增加,人员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标准提高等政策性增资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 875.85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2.31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 40.80万元,增长 36.59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标准提高等政策性增资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3.事业收入 723.54 万元,艺术、科技、体育类校外培训班等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 192.85 万元,增长 36.34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 0 %。
6.其他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支出总计 875.85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 826.97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保障机构运转,艺术、科技、体育类校外培训班而发生的基本支出与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223.03 万元,增长 36.93 %。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数增加造成教师上课经费增加,人员工资调整等政策性增资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5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费医疗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3.住房保障支出 27.3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单位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5.05 万元,增长122.66 %。主要原因是人员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标准提高等政策性因素比例调整增加。
4. 其他支出 19.8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4.43 万元,减少18.28 %。主要原因是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本年收入合计 875.8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31万元,占 17.39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0 %;事业收入 723.54 万元,占 82.61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本年支出合计 875.8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2.49万元,占 15.13 %;项目支出 743.36 万元,占 84.87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152.3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40.80万元,增长36.5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标准提高等政策性增资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 152.3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7.39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40.80 万元,增长 36.59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标准提高等政策性增资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
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91.32万元,支出决算为 152.3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6.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标准提高等政策性增资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财政追加了当年预算。其中:
(一)教育支出(类)
1.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62万元,支出决算为 103.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6.82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等政策性增资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财政追加了当年预算。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1.7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8.4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4.8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住房公积金标准提高等政策性因素比例调整增加,财政追加了当年预算。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9.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3.8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提租补贴标准提高等政策性因素比例调整增加,财政追加了当年预算。
(四)其他支出(类)
1、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98.1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调整增加,财政追加了当年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32.49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27.9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 4.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2.4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5.22 万元,增长 51.82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标准提高等政策性增资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32万元,支出决算为 13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2.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标准提高等政策性增资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32.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27.9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 4.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
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0万元。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0 个,组织培训 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1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19.81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19.81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2.85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8.7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4.7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4 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 0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 0 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支出决算 0 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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